一、制定目的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高校統(tǒng)籌疫情防控和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,幫助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企業(yè)和繳存職工共同渡過難關,根據(jù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財政部、人民銀行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(建金[2022]45號)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我中心出臺實施該項住房公積金疫情階段性支持政策。
二、政策解讀
1、哪些企業(yè)可申請疫情緩繳?
答: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困難的批發(fā)零售、住宿餐飲娛樂、物流運輸、文化旅游等行業(yè)的企業(yè)可申請疫情緩繳。
2、申請疫情緩繳的企業(yè)需要注意什么?
答:申請疫情緩繳的企業(yè)應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向我中心提交申請材料,可緩繳的時期是2022年6月至12月,需經(jīng)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,并承諾于2023年6月30日前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,報我中心審批同意。
3、企業(yè)申請疫情緩繳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答:企業(yè)申請疫情緩繳需要提交如下材料:(1)《汕頭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、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表》(可從我中心微信公眾號上下載);(2)企業(yè)申請書(說明申請理由,申請緩繳的時間,承諾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補繳);(3)加蓋公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(4)企業(yè)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意見(職工同意企業(yè)申請緩繳以及緩繳的時間);
(5)其他所需材料。
4、經(jīng)批準緩繳的企業(yè),緩繳期間的該企業(yè)職工辦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受影響?申請貸款時能視同連續(xù)繳存嗎?辦理時,除提交規(guī)定的貸款材料外,還需補充什么材料?
答:因疫情經(jīng)批準緩繳的企業(yè),緩繳期間的該企業(yè)職工辦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,申請貸款時視同連續(xù)繳存,辦理時,除提交規(guī)定的貸款材料外,還需補充以下材料:(1)繳存單位證明;(2)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批準文件。
例如:張先生所在企業(yè)因疫情影響,經(jīng)中心批準同意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積金,并承諾于2023年6月30日補繳完成。情形一:張先生于2022年9月向中心申請貸款,經(jīng)查核,該職工繳至2022年5月,2022年6月份起停繳。經(jīng)查,系職工所在繳存單位申請了緩繳住房公積金,因此,該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不受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影響,視同連續(xù)繳存。情形二:張先生于2023年5月向中心申請貸款,經(jīng)查核,該職工繳至2022年5月,2022年6月份至12月份停繳,2023年1月起正常繳存。經(jīng)查,系職工所在繳存單位申請了緩繳住房公積金,單位尚未完成補繳手續(xù)導致。因此,該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不受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影響,視同連續(xù)繳存。情形三:張先生于2023年8月向中心申請貸款,經(jīng)查核,該職工繳至2022年5月,2022年6月份至12月份停繳,2023年1月起正常繳存。經(jīng)查,系職工所在繳存單位申請了緩繳住房公積金,單位尚按承諾完成補繳手續(xù)導致。因此,該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不視為連續(xù)繳存,需辦理補繳手續(xù)后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5、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,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,該階段性政策的實施對象主要是指哪個人群?
答:該階段性政策實施的人群是指受疫情影響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(yè)職工。
6、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,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,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”,該階段性政策是否需要申請人申請?需要哪些材料?暫緩期滿如何歸還?
答:受疫情影響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(yè)職工,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,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暫緩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(申請期間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,需于2023年1月份全部償還)。經(jīng)批準后,職工所辦理的貸款的房產(chǎn)在申請期間未償還的貸款本息,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具體提供如下申請材料:(1)職工申請書(說明申請理由、暫緩歸還的時間段,并承諾于2023年1月全部償還);(2)繳存單位證明;(3)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批準文件。
例如:張先生為受疫情影響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(yè)職工,在2022年6月向我中心申請暫緩歸還2022年6月至12月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,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同意后,2022年6月至12月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該職工應于2023年1月當期的還款日前,一并償還2022年6月至12月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1月當期的貸款本息。如未能償還,則視為逾期。
7、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,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,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”,該階段性政策所涉及申請人所申請貸款的房產(chǎn),如有多個借款人,應如何界定?
答:此次階段性政策,如申請人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同意暫緩歸還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,以該申請人貸款的房產(chǎn)為對象,該房產(chǎn)的借款人在我中心同意暫緩歸還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,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
例如:張先生與黃小姐共同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,兩人為共同還款人。張先生為受疫情影響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(yè)職工,在2022年6月向中心申請暫緩歸還2022年6月至12月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,經(jīng)我中心批準同意后,2022年6月至12月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作逾期處理,不進行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但張先生與黃小姐應于2023年1月當期的還款日前,一并償還2022年6月至12月應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1月當期的貸款本息。如未能償還,則視為逾期。
8、本次租房提取政策修訂,主要變化有哪些?
答:按照《汕頭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我市繳存職工無房申請租房提取的,按自然年度申請?zhí)崛?,每年只能提取一次,每月提取額為400元,每年度每個繳存人最高提取額為4800元。本次修訂后,疫情期間我中心將階段性提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,即自2022年6月至12月由原來的每月400元提升到每月500元。對2022年度已申請過一次租房提取的職工,可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一次性再申請?zhí)崛∽罡哳~700元,對2022年度尚未申請租房提取的職工,可在本年度一次性提取最高額5500元。夫妻雙方申請租房提取的,在雙方賬戶余額充足的情況下,可提取額度為11000元。
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2年6月2日
(來源: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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